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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光、地点和摄影
邱志杰

在摄影的本质之处工作
对技术可能性进行思考,我发现摄影中影响最终的图像效果的因素有三个:拍摄对象处于什么状态,光线条件怎样,用多长时间去拍。后两者其实就是我们拍照时考虑得最多的光圈和快门。这三者中,最根本的要素是光。
在一点光线都没有的情况下,不管拍摄对象处于何等精彩的状态都呈现不出图像。光的特定状态决定了拍摄对象呈现为何种图像,光的作用是造型。而速度直接影响到光的作用是否有效。这样,我得出我对摄影的本质的定义:摄影的本质是光和时间。
光在一定的时间中和拍摄客体相遇,这是时间中的客体在变化的光之中所获得的机遇。“机”就是时间对于事物的意义。想到这一步,很自然地,我决定让光本身成为客体。让光不但用于勾勒客体的造型,而且是直接用光来造型。但是要给光以合适的时间长度,使它能够呈现出造型。在这之后,我可以开始考虑第一个要素:拍摄对象处于什么状态,也就是用光本身来造出什么样的形象来。大家看到这里,已经知道我为什么要拍摄用手电筒光来写字的系列了。
光线在照片中留下痕迹,所在皆有,很多照片中都会出现电灯、月亮之类的光源,但是他们通常都不运动,一运动就会形成形象,影响到别的事物的表现。当光源运动的时候,就会形成运动轨迹。有一些拍摄城市的车灯的照片,成了摄影家的一种类型摄影。但是当这些运动光源所形成的痕迹是抽象的时候,时“机”的价值并不高。只有当运动光的痕迹形成一种依赖于机遇的特定形象,才是一个可求可遇的精彩瞬间。
文字正是抽象线条组合的特定形态,光运动的轨迹形成文字,能使机遇的价值放大到最高。文字比起图像有特定的优越性:在于文字有其认读秩序。我们会从起笔处看起,看到收笔处结束。文字的秩序引导目光,使光的轨迹在时间中依次铺陈开来。这样才超越了毕加索用手电筒画公牛的照片。这时书法作为时基媒体(Time-based media)对于绘画的优越性。读一行字,在起落笔之间,是在时间中有方向性地旅行。在空间中实际上只看得见一个在时间中运动着的光点,只有当时间固定在摄影的平面上,连续的时间性的点才在平面上构成文字。这些文字在空间中其实是看不到的,只有在照片里面可以看到。这时候,摄影才是非要不可的媒体。这样的摄影,建立在对于摄影的本质理解之上,也改写了摄影的本质。
摄影的本质是光和时间。这件作品可以说是我多年来思考摄影的本质之后的必然之作。

关于光
我的兴趣,一直在摄影和书法之间,怎样让photography和calligraphy互相构成,是大大的问题。
金庸的《倚天屠龙记》里面写到过张三丰和张翠山的在空中书写成为一套武功,而对我影响更深的是中国古代禅僧在空中画梅花,有一些僧人在空中画了一辈子的梅花,从未在纸上着过一笔。
中国人的人生观,是鸿爪雪泥,是浮光掠影。照亮我们的光是时光,是光阴中的光。
摄影是一个事件:空间中在不断地发生着事件。光在空间中留下痕迹,毛笔在纸上留下痕迹。一根线拖过去,一个人走过去,一段时间过去,一件事情发生。
底片是“感光”的,留在底片上的一切形象其实都是由光所赋形的。只是在别的照片中,光是隐而不见,光把物体的形象勾勒出来,凸现出来,光自己却弥散在空气中。光是配角,物体才是主角。我们拍摄,以为底片记录下的是物体,其实是光。我想,可以转而让光作为主角。让光聚集起来,给它时间和空间,它就可以运动,它就可以变成一支笔。
 “感光”的底片,和宣纸对于墨一样敏感。光的疾徐顿挫,一一留下了痕迹,毫发不爽。光线好而时间长的地方,有时候,操弄这光之笔的我也会留下痕迹。这些书写是在时间中进行的,正如宣纸上的墨迹,其本质也是在时间中进行的,也有待于在时间中重新解码。这些光的痕迹和墨迹一样不能涂改,甚至更加不能涂改。书写的过程是人、时间、空间的同时聚集和唤醒。人的路过,是一种机缘,它聚集了意义。

关于时间
快门打开的时间长,光就有足够的时间在某个空间中游走,为这个空间命名。一个光点留下的轨迹,变成一个字,一个句子,变成一种题咏。为路过空间的人,留下心中的意绪,发出慨叹。
古代的印度人最小的时间单位是“刹那”,我按照玄奘《大唐西域记》里的记载进行推算,我们现代的一秒钟是三百多个“刹那”。那就是说,在闪光灯闪亮的六十分之一秒之间,已经经过了5个“刹那”。
我们一直误以为摄影是一种瞬间艺术,我们忘了,在快门打开和关上的这一段时间里,发生的是一些事件,是一些戏剧,是一段漫长的历史,当然,也可以是一个奇迹。
时间的长短,只因我们的感受力而富有弹性。既是“千古光阴一舜时”,也是“一念三千”。
时间的意义,只因我们的在场而生成。因为我们在,时间才成了“时机”。
因为我们在,我们才知道,机不可失,时不再来,我们要当机立断,随机应变。

关于地点:题咏和涂鸦
恍惚觉到,这些拍摄活动,某种情景下总是带有文人题咏的意味。每到一个地方,总会想到要写什么,总会有一个词或者一个句子会自然而然地涌到笔下。
书写不同的字句,字义本身和场景不断地发生着有趣的关系,有时候是应和,这时候是看图识字一般的。有时候似乎全无关系,也会很有诗意,有时候,像是追忆,有时候,像是预言。这种书写总是带着时间感,可能和它的媒介是时光有关系。
用光在书写,写的时候,要兼顾时间的把握和空间的把握,时间的把握决定了痕迹能不能留得下,空间的把握决定字形的样子,也许是这种时空的综合任务,使书写的动作变得凝重。手臂中竟然出现写书法时才会出现的“力贯纸背”的感觉。
因为总是不是要用左手来遮挡手电筒的光,以此来制造光的线条的间断,两手互相配合,加上以前学书法养成的习惯,书写笔触的时候很自然地会有逆锋回锋,会有疾徐顿挫。字词在空间中铺陈开来,还得驾驭步法的配合。因为要写反字给照相机看,还要集中精神把握字形。每一张全神贯注地写下来,便是一身大汗,真个是“淋漓尽致”了。有人说,看上去像是打拳。真是,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办法,做当代艺术,也可以像做传统艺术的人那样延年益寿了。
“涂鸦”这个概念,是我在北大未名湖畔拍完照片,从北大东门出来,在一堵建筑工地的围墙上看到几个涂鸦的字的时候想到的。光在空中的运动,只在CCD上留下痕迹,真的是一种不会影响市容市貌的涂鸦啦!
在某个地点有所感应而写些不同的词句,这样的做法是一种旧文人题咏的传统----其实文人题咏何尝不是一种涂鸦?题咏记录“游兴”,“游兴”所至,便是鸿爪留痕的借口。
题咏者是一些被这些地点所塑造了和改变了的人,也同时,是一些塑造了这些地点的人。那是任何地点的双向的“重新定义”。题咏者的题壁诗,写得好的时候,让湖山因之而不朽。写得不好的时候,便只是一种到此一游罢了。后来者的墨迹,很快的,便覆盖上去,湮没了一代代的过客。
因为有了赤壁,才有了苏东坡;也因为有了苏东坡,才有了西湖。
光的书写,在一个个地点之间,有一种“点化”在发生。
摄影的本质是光和时间。人的本质是感受和转化,是旅行中“有时”的书写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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